逻辑学

1. 什么是逻辑学?

逻辑学是一个哲学分支学科。其是对思维规律的研究。逻辑和逻辑学的发展,经过了具象逻辑—抽象逻辑—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相统一的对称逻辑三大阶段。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学科。所有思维都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

  • 思维内容是指思维所反映的对象及其属性;
  • 思维形式是指用以反映对象及其属性的不同方式,即表达思维内容的不同方式。

从逻辑学角度看,抽象思维的三种基本形式是概念,命题和推理。

 

1.1 广义和狭义逻辑学

狭义的逻辑学指:研究推理的科学,即只研究如何从前提必然推出结论的科学。

广义的逻辑学指:研究思维形式,思维规律和思维的逻辑方法的科学。广义逻辑学研究的范围比较大,是一种传统的认识,与哲学研究有很大关系。整个逻辑学科的体系非常庞大复杂,如:传统的、现代的和辩证的、演绎的、归纳的和类比的、经典的和非经典的,等等。但是,它再庞杂也有相通的地方,例如:构建判断的方法;进行必然性推理;认同逻辑真理或逻辑规律等。

 

1.2 逻辑学的应用

基本理论是其他学科普遍适用的原则和方法。

例如,所有语言都是传递信息的,汉语是一种语言,所以,汉语是传递信息的。

  • 在这个论断中,“所有”,“语言”,“传递信息”,“是”,“一种”,“汉语”等是概念。
  • 由概念组成的语句,如“所有语言都是传递信息的”等等的内容称作判断。而由判断组成的论断称作推理。
  • 思维的这几种基本形式又由其构成的元素和其联结方式(结构)不同而形成各种不同的亚形式,我们把这类亚形式,即思维内容各组成部分(或元素)的联结方式(即结构),称作思维的逻辑形式(或思维的形式结构)。

2. 研究方法

2.1 命题、推理的形式与内容

 

命题表达为一个陈述句,推理则表达为一个陈述句集合,因此所有命题和推理都是借助语言载体表达出来的。然而命题和推理又不仅仅语言形态的东西,因为它们都是有所表述的。命题表述的是事件,推理则描述前提语句和结论语句之间的推导关系,或者说是结论语句的可靠性对前提语句的依赖关系。

因此,从表达形式上看命题和推理是具有特定结构的语言形态的东西,但是就所表述的内容看,它们是完全不同于语言,甚至也不依赖于主体的东西。因此,我们对命题和推理的分析研究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出发,既可以从内容的角度去分析,也可以从形式的角度去分析。

所谓内容是指命题和推理所具体表述的东西,所谓形式则是指命题和推理表达所具有特定的语言结构。如下是两个命题:
(3)如果磨擦物体,那么物体会发热。
(4)如果李司年满18岁,那么他有选举权。

从命题表述的内容看,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命题:(3)描述的是自然现象,(4)描述的是人的社会权利。

但是从命题的表达形式看,两个命题具有相同的结构,它们都是用联结词“如果…,那么…”联结两个命题构造而成的。因此我们称它们是具有相同形式的命题。如下两个推理也是如此:

(5)所有金属都是导电的;
所有橡胶不是金属;
所以,所有橡胶不是导电的。

(6)所有贪污都是犯罪行为;
所有抢劫不是贪污;
所以,所有抢劫不是犯罪行为。

 

从表达的内容看,

(5)和(6)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推理,因为它们的前提和结论描述的是完全不同的事件,(5)是关于自然现象的,(6)是关于人的行为规范的。但是两个推理具有完全相同的形式。

在两个推理中,其结论的主项(设为S)都是第二个前提的主项,结论的谓项(设为P)都是第一个前提的谓项,并且在相同位置出现的前提以及作为结论出现的命题都具有相同的表达形式:第一个前提的表达形式是“所有…是…”,第二个前提形式是“所有…不是…”,结论的形式则都是“所有…不是…”。设在两个前提中都出现的词项为M,那么(5)和(6)这两个推理具有的形式如下:

  • 所有M是P;
  • 所有S不是M:
  • 所以,所有S不是P 。

一个具体的推理或命题都有所述,因此它们必有内容。而任一命题或推理的表达也必须以语言为载体,因此它们必有形式。虽然在具体的推理或命题中形式内容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但毕竟推理或命题的形式不同于推理或命题的内容,二者不能混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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